网友提问:
南方轴承(002553)
公告日期:2018-07-16关于华泰家园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意见征询函尊敬的委托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管理人,您作为委托人的华泰家园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集合计划”)于2016年4月19日成立。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我司拟对资产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一、 删除《管理合同》中以下条款:1、第七部分“集合计划的分级”中“(一)分级安排”:“次级份额委托人负有合同约定的追加义务,次级份额委托人可以以自身资金或由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建伟先生追加资金入本集合计划。”“若次级份额委托人未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其丧失要求分配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权利,即资产计划财产均归属于优先级份额委托人。”“当本集合计划终止或提前终止时,本集合计划次级份额委托人和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建伟先生对优先级份额本金及预期收益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补足责任。如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和期限届满时,次级委托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管理人有权直接要求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建伟先生承担补足责任,代为履行次级委托人未履行的本集合计划合同项下债务。”“本集合计划在成立之后每半年支付一次管理费、托管费及优先级份额的预期收益。若计划持有的现金资产足以支付上述费用和分配上述收益的,由管理人直接以现金资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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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叶_解盘:
对对对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