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未名医药(002581)
1.北京科兴说需要其财报审计后才向未名生物提供,简直是放屁!为了防止北京科兴的财报有问题,未名生物有自己的审计团队,谁需要你经过审计后的财报?!你北京科兴只要提供原始凭证、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即可,根本不影响你北京科兴自己聘请团队进行审计,你审你的,我审我的。2.北京科兴的财报需要规定提供时限,否则4月30日给未名生物也算合法但不合规!北京科兴休想偷换概念!3.北京科兴发表的这些声明为何没有潘的授权就发布了,潘不是其总经理吗,不是其董事长吗?潘为何不发声,不去说这些声明本身都是不合法的!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故意的?或者说,他完全就是自封的对北京科兴“有控制权”的董事长?这个姓潘的到底站在哪一边?没有法人的同意,北京科兴也能对外发表重大声明?不是说潘有一票否决权吗?4.潘应该立刻向相关方面举报北京科兴未经法人同意擅自发表所谓公司声明!
网友回复
莎士比亚在看盘:
请想当“北京科兴法人“的圣鲁夫和北京科兴总经理潘爱华来给这位作者讲讲
狂人曰记:
老潘给的钱不到位,到位的话,也会有人撑腰
lzk654321:
lzk654321 : 抱歉!内容已删除。
这管理真他吗是条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发言都给你删除了
流沙通天河:
你这句话应该改成:请想当“北京科兴法人“的圣鲁夫和想当北京科兴总经理的潘爱华来给这位作者讲讲
莎士比亚在看盘:
潘爱华总是自称总经理的,圣鲁夫嘛,只是想的
狂人曰记:
北京科兴借口未名方有人擅闯财务室导致一些财务凭证被复制以及可能数据受损因而它无法完全做到按法院规定提供资料,或者愿意进行一一核对,但是要在不影响北京科兴正常生产的前提下。
这个可以算是潘此次的硬伤之一,当时硬性闯入也是为了能让未名能赶在4月30日之前出具标准的财务报表而不得已为之的行为,但是如果当时能通知派出所进行行动监督证明就好了,现在给北京科兴留下把柄。不过未名可以在获得这些资料后自己确定是否足够,如果不够,可以让北京科兴提供补充的一些即可。如果未名即便复制了这些资料也无法依此判断到底哪些是最终版是正式的,需要北京科兴确定的,那么也只能将其都返还北京科兴。当然要防止北京科兴到时候不承认获得全部返还,或故意说数据损坏,这都需要第三方在资料交割时进行公证。未名必须提供一个截止日期要求北京科兴提供全面的报表。
魔都飘过:
有道理
狂人曰记:
北京科兴说要判断相关方拿财务账簿的目的来决定给不给,我看这也是藐视法律的行为。当重要相关方有怀疑需要验看原始账簿时,法律应该有条款规定是否允许提供,而不是被怀疑的一方自己觉得对方是否动机不良而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