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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联合)公告

2018年7月20日  11:16:49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480人次

网友提问:

国旅联合(600358)

没有应披露而披露的信息,股价波动,是市场行为,公司经营正常.

网友回复

天津港717: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嘉垣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9,207元,由北京嘉垣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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