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未名医药(002581)
法律讲的是法理,不是歪理和胡搅蛮缠。看看尹一伙关于海淀法院判决的说词,完全就是一通胡搅蛮缠,毫无法律意义。所谓要向北京一中院上诉,更是笑话?北京科兴的法定代表人是潘爱华,注意这是法定的!是法律所指定唯一有权代表北京科兴这家中外合资企业的!尹一伙有啥权力代表北京科兴?这些人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还想上诉?有潘爱华的授权委托吗?有潘爱华的亲笔签字吗?如果尹一伙利令智昏违法胡来,潘应该在所谓上诉案审理之日,亲自出庭,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当庭宣布自己未授权任何人代表北京科兴上诉,也未委托任何人作为北京科兴的代表律师,要求法庭立即驱逐没有授权委托的所谓北京科兴的律师!
网友回复
lzk654321:
北京科兴能以什么名义和身份上诉哪
魔都飘过:
再上诉能赢吗
圣鲁夫:
尹一伙绝对是脑袋被驴踢了,他们怎么可能赢这种官司?未名作为上市公司、作为北京科兴的中方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不可剥夺的知情权,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作为上市公司按照年报需要享有对北京科兴财务账目和资料的审计权。这种权力怎么可能被随便剥夺呢?哪个法官敢那样判?!
尹一伙的理由更是荒唐可笑,你执行不了判决你去跟执行庭说,怎么可能剥夺上市公司的知情权和证监会要求的审计权呢?就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样,你说我是个穷光蛋没有钱,所以你法院就不能判我还别人的欠账!你这就是欠抽!没钱还,你跟执行庭说,你能以这个理由上诉要求法院不判你还钱吗?
davidsl:
阴沟已经黔驴技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