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宏达电子)宏达电子: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宏达电子)宏达电子: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7月24日  18:46:23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459人次

网友提问:

宏达电子(300726)

公告日期:2018-07-2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接受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律师出席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1. 《公司章程》;2.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3.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4.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文件及凭证资料;6.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公告、议案

网友回复

股友NYTr5d:

啥内容也没啊?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