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皇氏集团(002329)
公告日期:2018-07-25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五层5thFloor,BuildingC,TheInternationalWonderland,Xindong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China邮编/ZipCode:100027电话/Tel:86-010-50867666传真/Fax:86-010-50867998电子邮箱/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苏州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之专项回复致: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受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集团”或“公司”)聘请,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2018年7月17日下发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58号)要求,本所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出具本回复。就本回复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本所律师依据本回复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基本事实,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于对相关资料的核查以及本所律师的必要调查、核实,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回复的出具基于以下前提:皇氏集
网友回复
未名一千年:
沙发
台湾抄盘手:
无聊
阿尔及利亚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