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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300711)
公告日期:2018-07-24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第三章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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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一方的人:
广哈通信今天放了这么多的屁没有一个是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