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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
公告日期:2018-07-26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怀德桥南华景大厦1210邮编:213001电话:(0519)86809558传真:(0519)86808208网址:http://www.dongshenglawfirm.com/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春明律师、潘泽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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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起航777:
真拿开股东大会不当回事儿。一点屁事开的那个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