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工新(600701)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为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条规定在《公司法》总则部分,应当同时适
网友回复
枫之血色:
大家看看,为实控人或大股东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无效,必须是股东会决议,且股东会决议须股权百分之五十以上方为有效。没有招开过股东大会,何来股东会决议。故所有对外为大股东和实控人之保证担保,均为无效。换言之,高新无连带保证担保之责。已咨询了律师。
枫之血色:
欢迎各位探讨。如保证担保无效而免责,则悬在工新头上的利剑少了一把,仅是资金十亿被占用问题,红博卖后,足以归还,前景明朗起来。
枫之血色:
如担保无效,退市的担忧就少了一分。担保作为一种或有负债,害了多少企业,尤其是担保圈,我们江浙一带倒下了多少曾经辉煌的优秀企业。
枫之血色: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可笑,在为高总和集团担保方面,高总投票权为零
满仓工大三年多:
辛苦了
李渔精:
你用了单位公章,法人签了字,那担保就成立了,又不是盖的萝卜章,那是单位个人越权行为,与借款人无关,它一样可以要求承担的。公司只能事后追责。
茶色满青苔:
有关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人,在担保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即必须有董事会决议及在决议上董事必须签字!银行的调查人员必须对董事会的决议及签字进行确认!否则贷款在担保方面存在严重瑕疵!
清净天地2018:
就看哪个法是更有权威的法了。股东大会的权力不容儿戏。
ZDL6:
希望如此!更希望参与违规担保的人被判市场禁入,这样懂事会就必须改选,让哈工大在职人员带优质产业入懂事会,再加上人脸识别,701无退市风险,所有股东也有收益。
股友ZcQ6lV:
立案说明有违法行为,并且有证据,我们就等着
小小草民:
将脏大肠绳之以法,对7O1是最大的利好
为梦想护航:
提供担保,就要承担责任,至于内部流程是否违规,是公司内部的事,应该不会免除担保责任,可以内部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处理!
清净天地2018:
内部流程?那可是公司法,是大法
杨维龙:
银行在贷款前有审查程序,没有担保方董事会的批文而贷款,明显是审查不到位,加之新公司法有强制性的规定,贷款方有审查不到位的。明显的过错,至少要和担保方共同承担责任。从这一角度看,工大高新减轻责任应是可能的,到时候就要看法院如何解读公司法和担保的规定了。工大高新的当务之急是立即采取行动,追究工大集团还款责任
独狼X:
本人查询了2013年以来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没有发现为工大高总和工大集团提供担保的决议案,所以,工大高新为工大高总和工大集团提供50亿元贷款融资担保是董事会及张大成个人所为,是非法的。
投资不过山海关6:
天眼查询张大成任37家公司的董事长,怎么不把上市公司搞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