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康达(00004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监事表决超过监事会监事半数,符合《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四十一条规定;本次监事会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出席人 数不足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二,达不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 条规定最低人数,但本次会议中存在的特殊情形是 2 名监事在收到通知 后未出席监事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系二位监事不履行监事职责, 在此情形下,本次监事会能否确定举行、如何计票表决、监事会决议经 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能否有效等问题,《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缺乏明确 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亦没有作出相应规定。我仔细看了一下这一段,律师事务所没有说明此次监事会会议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并没有取消27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会日期举行,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请吧里的股友看看
网友回复
疯牛杀手:
如果手机关机?如果怀疑是骚扰电话呢?如果电脑不没开呢?这些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情况呀,非常正常的呀!能算通知到了吗?有回执吗?电报可以!
疯牛杀手:
深圳本地的律师所有那么多,有名的律师更多更好,为啥呀?聘个律师也要找关系吗?难道不知疑罪从无吗?何况你哪来的指法权呀?
吃鱼身:
退市,滑槽就不会为所欲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