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东旭光电(000413)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与阳海辉、王俊于2018年7月2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东旭集团与阳海辉、王俊签订书面的《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协议》之日。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东旭集团与阳海辉、王俊作为一致行动人,将依法共同履行增持承诺,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5亿元,不超过15亿元;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总股份的1%,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份的3%。 有效期至东旭集团与阳海辉、王俊签订书面的《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协议》之日。也就是说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与阳海辉、王俊于2018年7月2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到8月2日增持完毕,8月3日东旭集团就可与阳海辉、王俊签订书面的《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协议》,阳海辉、王俊8月4日就可以把增持的股票全部卖出,这种这种欺诈性的增持,大家完全可以毫不客气的举报。 堂堂的东旭集团竟然法盲、无知到这种地步。
网友回复
入云龙小李:
谁带个头,现在就到证监会举报
村长villagehead:
你这些年一直把长生疫苗当水喝了?
入云龙小李:
你也是,长生的疫苗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