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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探路者未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情况被罚6000元

2018年7月28日  19:09:42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552人次

网友提问:

探路者(300005)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26日公布了关于对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商罚字〔2018〕第07074号)。   决定书显示,2018年6月27日,北京市商务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未在2017年第一季度将2016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其行为属于特许人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北京市商务委指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来源:千龙新闻网 2018-07-26 12:27)

网友回复

Wminfuwu:

这点小事也在这里大作!

sjF78dHfbcj:

马上爆雷,退市的节奏。

食以为肉:

几千元还不狗这对狗男女一天开支吧

期待反弹888:

洗跑了我几万股

股市浑水摸鱼:

下我一跳,我以为6000万哪

老树茶:

探路疫苗!被罚6000元!

尼玛的,人民币6000元,看错,还以为6000万!

老树茶:

任何股票,股价在底部时,连恐带吓的利空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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