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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300609)
公告日期:2018-07-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邮编:20004123-25thFloor,GardenSquare,No.968WestBeijingRoad,Shanghai200041,China电话/Tel:+862152341668 传真/Fax:+86215243.3320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纳科技”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亦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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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yi96:
希望不要是讲故事,逢高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