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房子买了七年得不到房产证到哪说“法” 我于2002年10月向乌兰浩特市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一套商业用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面积为104平,总价24万元,平均售价2300元/平,分期付款。然而2
热心网友:
首先你不能责怪任何人,只能自责,因为你与开发商签合同,按照法律术语,叫做自觉行为,开发商没强迫你签;第二:你对自己购买的产品(门面)的情况,都不太清楚,就顺便签约;第三:“共用面积--公摊面积”,不管你是什么面积,按照《物权法》规定,你可以通过联系商铺的共用或公摊相邻关系的业主组成一个委员会进行维权,要求开发商到房产部门重新申请登记或测绘部门核实面积,但值得注意的是,业主不能单独起诉;最后,在购买...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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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这就是霸王条款了,法院不行就去省里上访,媒体暴光,这不是还有网络 给他多宣传下啊。别给这帮龟儿子留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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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告到去省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