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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夏贝尔(603157)
公告日期:2018-07-28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小龙律师、蔡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所涉及的中国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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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刚:
烧纸
第一股神威武:
下周起飞
股友fnYkFh:
为什么这么说?
河马超人:
这厮是这个股吧里的大傻子,去看看他以前发的帖子吧。也就你这新来的会搭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