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如何计算凯诺科技二级市场的股价?凯诺科技的非流通股东承诺详细承诺:锁定 非流通股持股锁定承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海澜集团公司及江阴市第三精毛纺厂现承诺: 1.持有凯诺科技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 2.在第2条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凯诺科技股份占凯诺科技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在第2条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只有当凯诺科技二级市场股价不低于10元时,才可 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凯诺科技股票。 当凯诺科技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使股本增加)、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收盘价平均值按下述公式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或转股:P=(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 P0-D; 其中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或转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或转股 价,D为每股派息,P为调整后的收盘价平均值,P0为调整前的收盘价平均值。 凯诺的对价方案为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送3股。这送的这3股要不要计入第三条中送股和转增股的规定?
专家回答:【凯诺的对价方案为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送3股。这送的这3股要不要计入第三条中送股和转增股的规定?】实际上股改方案的实施并没有改变凯诺科技的总股本。只不过是非流通股东每10股减少3股,流通股东每10股增加3股,两者的比例和各自的权益发生变化,凯诺科技的总股本没有变。所以,计入或不计入是一样的,考虑这个问题没有意义。
不过,从理论上说,凯诺科技非流通股东的承诺是股改方案实施后应遵守的事项,因此,股改时因对价引起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与承诺事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