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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建设)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2018年7月31日  14:45:08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362人次

网友提问:

栖霞建设(600533)

2018年07月30日 18:31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国资委日前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指出,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追究工作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办法》明确,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追究处理;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和通报力度,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  《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据此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等,研究制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并报国资委备案。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地区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

网友回复

神州遍地:

栖霞建设去年单拿一块地就25亿,现在该股破净,总市值才33亿,赶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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