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实达集团(600734)
公告日期:2018-07-31 独立董事意见本人作为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实沃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该项议案所述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日常运营资金,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需要。该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所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 杜美杰、陈国宏、何和平、吴卫明 2018年7月27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回复
老司机鉴股:
退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