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被保险人出现这种情况,能得到赔偿吗?。假如有这样一位被保险人,她实际年龄53岁,然而身份证上的年龄只有43岁(由于户籍登记时把岁数弄错了),自然她在投保时按身份证上的年龄投的保,假如在投保后的某一年里正常死亡,她能得到保险公司的正常理赔吗?
lkb***:
能
liheng***:
年龄的认定以身份证或户口薄登记的为准。上述情况也不属于未如实告知范畴。因此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另外,如实告知义务关于年龄保险法有如下规定:
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即 如果投保超过两年了,保险公司也无异议,则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保险合同,即不可抗辩条款(人寿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一般指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的故意隐瞒、过失、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来否定合同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