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给自己买一份人寿保险,女朋友可不可作为保险受益人?。想给自己投一份寿险,受益人为我的女朋友可不可以?在网上查了一下,大多说不可以,也有的说可以,都搞糊涂了,请保险专家给个意见吧!谢谢!
zhangxi***:
學習了。樓上的回復好詳細啊。謝謝。
yush***: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同时,《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还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你为自己上人身保险,你就同时具有了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双重身份,因此,你有权指定你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牵扯到一个保险利益的问题,所以不能随意指定。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保持生活安定,并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就是具有保险利益的。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于本人具有保险利益,就是说任何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寿命都具有保险利益;还有配偶、父母、子女,因其拥有法定的相互抚养、扶养或赡养的关系,具有密切的经济利害关系,因此他们之间具有保险利益;此外还有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你与女友没有经济利害关系,没有法律承认的可保利益,所以你的未婚女友不能成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只有与之有了法定夫妻关系、具有了可保利益后,才可以成为身故受益人。
palan***: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要求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也就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列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