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关于交通事故理赔的问题!。我是08年6月投的中国人保摩托车交到强险。在12月11日由于驾驶不慎撞一横穿马路的老太,交警判我负全责,当时老太头上跌了一个大包,住院13天,花费4千多元。我以为病人好了就和家属去交警队结了案,那知出院3天后病人头部血肿复发,在通过保险业务员同意后2次住进指定的医院,又产生4千多的费用。现在的情况是,业务员忽略我第一次出院后去结了案,导致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只有第一次入院产生的费用,而交警结案后又不同意重新写认定书,现在2次入院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认可,交警不同意更改叫我上法院处理。这事怎么办。真只能上法院起诉处理了吗。而且我去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说现在忙叫我年后再去处理。这个理赔有期限限制没有 我怕到时耽误了。还有个问题就是这段时间我在整理资料,跑来跑去不小心又把保单的正负本给搞丢了,,会不会影响我的索赔。需不需要马上去挂失重新补办,没有保单我怕以后骑车会被交警查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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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
如果老太太住院费是因同一次事故造成的,保险公司是要赔偿的,如果拒赔可找法院起诉,这种人伤理赔没有时间限制,时间方面不用太担心。
保单正负本丢失了肯定需要补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