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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600300)
公告日期:2018-08-04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 之法律意见书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现受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51号)(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下简称“《增持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定,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或“增持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已得到增持人出具的《说明及承诺》,对下述事项进行承诺和保证:增持人及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且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前述所提供资料的印章和签字均是真实有效,且取得了相应的授权,所提供资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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