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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新研股份:北京市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8月5日  22:39:25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360人次

网友提问:

新研股份(300159)

公告日期:2018-08-03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委托,担任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回购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回购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查阅了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新研股份提供的有关记录、资料、证明,并就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向新研股份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做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本法律意见书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新研股份如下保证:新研股份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新研股份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含电子版文件

网友回复

一路嗨皮91039...:

回购注销应该是好事,不会为降低回购成本,故意打压自己的股票,这会影响公司,有声誉风险。

nbcb0000:

说了也白说,什么时候回购,现在回购了多少,套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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