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TAOBAO 叫朋友买卖的方式曲线提现违法吗?
不知道这种方式会不会违规?会不会被处理?什么后果呢?
卡友回复:
会枪毙而已~没什么的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会枪毙而已~没什么的
这也不行?应该可以吧?
我没有直接套现啊……
卡友回复:
这是违规,小心行事。
卡友回复: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
但按照某人从坏的ATM取钱被判刑的情况来看,法律的事情说不准
卡友回复:
有点怕怕~~!!!
卡友回复:
正常消费,也没有什么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卡友回复:
是这样就好咯。。。
卡友回复:
这是漏洞~
卡友回复:
只要按时 还款就没事,银行暂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不还,小心扣你个信用卡诈骗罪.
套现是不好滴.:)
卡友回复:
只要不是经常的,没什么
理论上你和你朋友算是合伙非法套现
卡友回复:
其实银行都知道用淘宝的人有很多是套现的,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按时还款了.现在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以后估计国家会出法律规定的.
卡友回复:
我猜也是。呵呵
转一篇文章给你,你就知道违不违法了。
卡友回复: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媒体炒作信用卡套现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有人指出信用卡持卡人通过中介公司刷卡消费变相取现涉嫌信用卡犯罪行为。 其实这是对法律的误解。信用卡本身的功能就是理财和小额贷款便利。否则,持卡人一年交几百的服务费要这样的卡片做什么?信用卡发卡机构对外宣传的就是,先消费后还款,长达50——56天的还款期。而信用卡临时提现作用可以解决持卡人的不时之需。这是信用卡的最大好处和优势。持卡人无论消费或是提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消费至少1%的刷卡手续费,取现1%——3%的手续费加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这是未来银行最大的赚钱亮点。
如今有些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从事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费转提现的活动,这本身不违法。因为像任何消费一样,银行从中赚取了手续费。单位也要支付营业税。只不过是持卡人从此免去了50天的银行的万分之五的利息。另一个问题是这些专门的为持卡人刷卡消费转提现的公司大量的偷漏营业税5%,因而是这种刷卡消费提现模式戴上了违法的帽子。但其中违法的是刷卡公司的偷税行为,不是持卡人的提现行为。持卡人为此支付了2%——5%的费用,并承担按期还款的义务。只不过持卡人从中节省了50天左右的利息和提现的数额的限制。这是一种明智的理财之举。对此,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信用卡取消手续费的设计不合理和万分之五的利息过高造成了人们曲线提现的弊端。为什么银行不取消手续费和降低万分之五利息来方便持卡人呢?却无端指责持卡提现的合法性,这是何道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责任的成立必须符合刑法的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特征,否则就不是犯罪行为。关于持卡人通过中介公司刷卡消费方式变相透支提现问题的法律违法性问题。我们可以这样仔细分析一下:首先,主观上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行为。持卡人必须是恶意透支。什么是恶意? 恶意就是持卡人利用信用卡透支后不打算按期偿还或者是根本不打算还;或者是持卡人使用过期或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取现;或者是非持卡人冒用持卡人名义或盗窃信用卡消费或取现行为。至于超限透支实践中由于银行的设限,信用卡持卡人根本无法实现。
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和非持卡人在刑法上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如果说持卡人没有恶意就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主观条件。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主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所以无论是消费或取现都侵犯了持卡人的权益和金融机构的财产权,必须依法打击。客观上持卡人透支或消费后在规定还款期内到来不打算归还,或经催告后不能归还消费或取现金额。这里又有不同的区别,有些情况是持卡人财务状况突然发生变化,就不能认定是犯罪或违法行为。就像债务纠纷和诈骗犯罪一样有明显的区别。只有一开始就不具备还款能力或者虚假证件办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客观上根本就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信用卡持卡人通过中介公司或其他公司刷卡取现。首先信用卡持卡人主观上没有恶意消费或透支后不按时还款的意思。客观上到期后持卡人通过循环刷卡取现方式还款。当最终没有能力再刷卡取现时,就要用自己的收入还款。实际上,今天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绝大多数的信用额度不到3万,一般是2万元左右,而每次消费或取现可用额度就会相应减少。通过中介公司刷卡消费变相提现的方式充其量是争取了50天左右的免息期。而如果刷卡消费不能足额按期还款,或最低还款额还款是要全部计算消费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利息的。这样从犯罪构成上分析,持卡人通过中介公司刷卡消费的方式变相取现不具备犯罪的主观客观要件。因而也就不存在违法犯罪之说。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持卡人变相的通过中介公司刷卡取现呢?或者说变相取现最终谁是最大获利者?很明显持卡人通过中介公司刷卡取现是规避了银行关于同一日最高取现2000元的限制。信用卡总的透支额度不超过授信额度的30%左右的限制,50天免息期的限制以及日万分之五利息的限制。但是最终持卡人支付给中介公司2%——5%不等的手续费。也就是说持卡人支出的费用没有太多变化。这里问题就有了,如果说所用的信用卡都没有取现额度的限制或者是限制较少;同时信用卡取现手续费没有;50天免除取现利息或降低日万分之五的高额不合理利息。那么持卡人就不会通过中介公司曲线救国方式提现了。实际上除了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的信用卡等在同城自己取款机体现没有手续费外,多数银行信用卡的取现手续费极高而且还有最低手续费10——30元的不合理规定。信用卡不合理的取现手续费和年费、利息是银行信用卡获取高额暴利。由此,持卡人通过中介公司刷卡提现也就成为必然选择。
信用卡持卡人通过中介公司刷卡消费变相取现方式,银行本身没有损失。因为像所有的pos机一样,每笔消费银行都有手续费1%,这1%最终是持卡人埋单的。但是多数商业企业每卖一件商品营业额都要报营业税及附加。刷卡消费也一样。而专门投机为持卡人刷卡提现的小公司收取最高5%的好处费,按照营业税和附加税的规定还不够报税。这里存在了偷漏税的嫌疑,以及公司违法为他人提供账户的财务法律制度。所以如果中介公司在为持卡人刷卡取现时加上税收,那么最终持卡人将支付10%的刷卡消费方式取现费用。这样持卡人肯定不会再用这种方式取现了。所以持卡人通过中介公司刷卡方式取现,要追究的是中介公司的偷、漏税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持卡人的消费行为。
众所周知,银行的贷款抵押手续很繁琐,也很漫长。而每个公民在生活和工作中,都会难免遇到暂时的资金困难。另一方面很多个人和中小企业在创业中需要资金支持。而银行的苛刻贷款条件是这种资金支持需求变得渺茫。信用卡的灵活性正好能解决人们的暂时生活问题、创业问题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问题。然而银行信用卡的额度过低,收费偏高,不合理的手续费和高额的利息都是信用卡的优势大打折扣。因而持卡人就想到了以消费的方式转移支付来实现提现的目的。这时一些中介公司便投机从事这个营生。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个正常的百货公司从事这样的活动,持卡人不买货刷卡消费后提现不存在任何违法问题。但是,专门的从事投机的公司就不同了。他们由于逃避税收而是持卡人刷卡提现蒙上了违法的阴影。为什么正规的公司不从事刷卡消费边线体现呢?上边的分析很清楚税收的影响如果考虑进去,最终持卡人至少高达10%的取现费用将阻碍这种变相刷卡方式的生存发展空间。
我们国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就业难。而自助创业和自主科技创新都需要资金支持。银行如何改进服务为公民提供更加便利实惠的金融服务,将极大的促进科技创新和自助创业。我们国家的银行信用卡刚刚起步,发展还很不完善。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的授予过低,取现制度和手续费不合理,利息偏高,年费过高等等都使信用卡的优势作用降低。信用卡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了中介公司为持卡人变相的刷卡消费提现,而偷逃税款。银行在这一环节的利润丧失。而银行信用卡注定是将来银行的核心利润增长点。我们不能因为银行信用卡制度本身的不合理造成的持卡人变相提现,而否定持卡人提现行为的合法性。无论信用卡持卡人是哪种方式提现,只要按期还款,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理财行为。所以有关持卡人变相刷卡消费取现违法的说法站不住脚。相反银行应当在降低信用卡利息和取现手续费,以及提高信用额度上做出更大努力,使信用卡持卡人用卡更方便,更诚信!
卡友回复:
看了!只是不知道银行方会不会这样看待!
难说中了,到了它的奶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