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美年健康)“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

(美年健康)“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

2018年8月7日  22:19:10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328人次

网友提问:

美年健康(002044)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友回复

王踏雪:

有不少脱离实际,编造的假信息已经超过点击标准了

王踏雪:

已经有人脱离实际,编造的虚假信息,点击量超过刑法标准了

王踏雪:

卫计局调查的结论意思与造谣者表达污蔑的意思不是一回事,你们可以对比看看

巨大的谜语:

先要把你这个无耻东西抓起来

王踏雪:

你个狗日的东西

巨大的谜语:

你回去翻翻你的贴,你造了多少谣?

王踏雪:

谁说实话谁造谣,一对比卫计局文件就知道

王踏雪:

对社会造成的损害已经过百亿,后果严重,该抓

巨大的谜语:

王踏雪 影响力 吧龄 1个月
发表于 2018-07-31 10:29:24 股吧网页版
V认证举报
被开除后的打击报复,以及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推波助澜,捕风捉影,歪曲事实,属于利
被开除后的打击报复,以及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推波助澜,捕风捉影,歪曲事实,属于利用虚假陈述,误导操纵股价,谋取不当利益,其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你公开造谣污蔑举报人!
别人真的和你认真,要赔的你倾家荡产!
好心提醒你,你不识好歹

王踏雪:

你们歪曲举报人的初始意思,添油加醋,已经和事实不符,编造谣言的是你们

股友zxC7Do:

傻二货,美年回复深交所没说实话,现在道歉了。

王踏雪:

你没仔细阅读吗,美年一开始说的就是实话,后来卫计局调查结果与美年一开始说的一致,没弄明白就出来胡说

赢在东方a:

支持。

王踏雪:

无耻的玩意开始坐不住了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