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纳川股份(300198)
陈志江四桩罪(请大家补充完善)1、借重组为由,长期停牌躲避爆仓。2、停牌期间原家属减持。3、对于停牌及交易期间重组情况公布不透明,蒙蔽小散4、复牌后恶意打压股价,望低位增持
网友回复
股友PuUa1w:
5,停牌前消息泄露,跌停,大资金撤出,
6,信披违法
一直公告,至7月底都公告要购买星恒的股份,几天后万通地产就公告百川把股份全卖了
7.停牌期间股东竞然可减持股分
茹花尔:
大家快补充哈,然后投诉
我是风云88:
8.星源股权卖了不通告,违规
cdf曹:
卖了星源套现,套现后在纳川低价增持,垃圾大股东
cdf曹:
垃圾大股东,卖了星源低吸纳川,垃圾
冷域王:
支持。
wyon:
起码还有5个板,3块左右
股友5MyaWf:
赚了几个亿还跌成这个B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