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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600094)
公告日期:2018-08-10 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名城”或“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持续督导阶段的后任职保荐机构,对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428号)核准,大名城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500,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03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9,970,000.00元。2014年9月2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11358号)。 截至2018年8月8日,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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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N5CF74:
来个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