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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601009)
公告日期:2018-08-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管理,规范本公司股东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本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公司股权管理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原则。第三条本公司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第四条本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第五条本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第六条本公司及其股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股东资质第七条本公司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本公司股东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本公司股权。本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第九条本公司股东转让本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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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天尹:
涨才是硬道理
价值与投机客:
股价长期一定是称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