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深圳燃气(601139)
本报讯 (记者 白麟 实习生 刘欣)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8月15日起,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上调0.26元/立方米。 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并调整了各省市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近年来,天然气价格改革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过陆上管道供应的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 为顺应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应对天然气上游价格变动对本市的影响,保障我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2010年经价格听证并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建立了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当国家提高天然气门站价格时,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联动公式为: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价后门站含税价格-调价前门站含税价格)(1-输差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我市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从1.277元/立方米调整到1.53元/立方米,上调0.253元/立方米,主城区天然气销售输差率为4%。按照联动机制,本次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提高0.26元/立方米。 理顺价格后,我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居民家庭采暖用气各档阶梯价格分别为:第一档1.98
网友回复
神龙摆尾99999:
按照国家最新发展规划,到203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将达到15%。若按照能源消费总量60亿吨标煤规划计算,2030年天然气需求将达到9亿吨,相当于7000亿立方米天然气。这一需求规模若真的实现,将较当前水平翻两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