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正源(600321)
当前的IPO上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忽视大量千方百计IPO上市企业原始股东的不良目的——意图通过上市,然后减持套现,而不是通过融资做强做大企业,实现投、融双方的共赢。管理层对此应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树立一个正确的态度。毕竟,A股市场资源(市场资金)是有限的,你管理层要确保这有限的资源,配置给真正是想通过上市做强做大企业,实现融、投双方共赢的有潜质的优秀企业。所以,就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补上IPO规则上的漏洞,驱逐那些带有不良企图的企业上市。可以规定:企业上市前,要对其上市后若干年的业绩、分红政策作出预测和承诺,上市后原始股份的减持,要与其上市后若干年的业绩、分红等要素相挂钩,比如,业绩不达预测的、分红与承诺不符的,相应地给予延期若干年、甚至取消其减持的惩罚!
网友回复
qvt:
在管理层的网页上,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网页版头;但在实际工作的文件(如工作计划等)中,却总是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要抓的工作1、2、3.....的最后。
qvt:
以下是一个东财股民的观点,个人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
wjw4400 影响力 吧龄 6.1年
发表于 2018-08-12 22:59:06
难道发行股票就是为了原始股东减持吗?股票发行本是一种契约,双方都应该履行契约,发行股票前,原始股东把项目描绘得如何如何好,可一到三年,原始股东根本没有让股民获得回报,有的甚至是亏损,证监会居然也让原始股东减持跑路了,股民投的钱能不能获得回报,只能听天由命了,难道管理层真眼瞎吗?对于原始股东的减持,必须一条:凡是没有用募集资金获得等额回报前,原始股东一股也不能减持,且不得再融资,因为你已经失信了。即使募集资金获得了等额融资收益,原始股东减持金额也必须少于募集资金,必须与股民共患难。只有获得超额投资收益,才能有资格再融资。
qvt:
以下是一位东财股友的跟贴,个人认为他说得有一定道理:
wjw4400 影响力 吧2龄 3.8年
发表于 2018-08-12 22:59:06
难道发行股票就是为了原始股东减持吗?股票发行本是一种契约,双方都应该履行契约,发行股票前,原始股东把项目描绘得如何如何好,可一到三年,原始股东根本没有让股民获得回报,有的甚至是亏损,证监会居然也让原始股东减持跑路了,股民投的钱能不能获得回报,只能听天由命了,难道管理层真眼瞎吗?对于原始股东的减持,必须一条:凡是没有用募集资金获得等额回报前,原始股东一股也不能减持,且不得再融资,因为你已经失信了。即使募集资金获得了等额融资收益,原始股东减持金额也必须少于募集资金,必须与股民共患难。只有获得超额投资收益,才能有资格再融资。
浙江半闲:
支持
这名字霸气: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