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工商银行(601398)
8月13日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被吉林银监局罚款20万,受此影响股价有一定的下跌,请问,在此期间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民的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该公司的补损。
网友回复
无名WangBQ:
呵呵,相当于罚了我一分钱还远远不到!
大肉馒头:
这是处罚?鼓励吧别以为我不懂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