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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
公告日期:2018-08-14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中国 北京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邮政编码100025电话:(86-10)5809-1000传真:(86-10)5809-1100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如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股东、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2、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出的提案;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及4、公司的《公司章程》。本所亦根据有关规定委派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现场表决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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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一醒abc:
你们说的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