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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600326)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金融机构:为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现就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主管部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准备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科学安排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8、9月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进度。今年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券)发行进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二、提升专项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债券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招标(含弹性招标)、公开承销等方式组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同期限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利率水平及二级市场地方债券估值等因素决定投标价格,地方财政部门不得以财政存款等对承销机构施加影响人为压价。对于采用非市场化方式干预地方债券发行定价的,一经查实,财政部将予以通报。三、优化债券发行程序。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发行前7个工作日,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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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杀四方哈哈:
明天又是大基建的天下,天路别怂,该发威了,天怒!
agui来自江湖:
起飞
巧夺天工120:
加油咯,高开高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