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银江股份(300020)
当事人: 李欣,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经查明,李欣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于2014年3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李欣和其他12人持有的北京亚太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安讯”)100%股权。李欣作为亚太安讯的控股股东,与银江股份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亚太安讯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6,613万元,如亚太安讯未完成业绩承诺,李欣应以股份或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此外,李欣承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在限售期内未经银江股份同意不得用于质押。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亚太安讯2015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37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李欣应在银江股份2016年5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议案后的两个月内办理完毕补偿股份注销事宜,如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李欣应在补偿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或购买相应数额股份由银江股份回购。但因李欣未经银江股份同意将限售期内的股份全部用于质押且被司法冻结,截至本决定出具日,李欣仍未办理完毕股份注销事宜,也未履行现金补偿义务,违反了上述承诺。 李欣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未能
网友回复
稳才能远:
这有什么用?明显是帮浙商,堵住上市公司的维权路
只为中一次:
很明显浙商违规,并且还是保荐机构,蛇鼠一窝。
韭菜胡豆:
活该
骨川小夫:
底部利空 你懂的
难得此生:
向证监会告浙商,浙商知根知底还给李欣抵押,这叫知法犯法,罚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