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紫江企业(600210)
信访举报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都不可压制打击。在此举报没什么不对(事实是执法者渎职犯法且继续犯法造成的)。吧里的一些名字起的一看就是缩头乌龟的,整天叽叽歪歪,不做贼心虚干什么攻击正义之士?莫非是拿了他人钱财替人消灾?丧心病狂的侮辱、诋毁、攻击实名举报人及其家人是十足的地痞、流氓、人渣之恶行!看看上海紫江集团原财务董事、财务副总裁沈国权先生信访及实名举报其总裁沈雯先生一案,九年多来,政府、纪委不管,工商、税务不管,证监、银监不管,法院、检察院不管,而层层转到基层的公安闵行分局,而这算管管的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本身是腐败源头)却上下串通、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弄虚作假、执法犯法,有意避开举报人的多项控告,牛头不对马嘴的虚构、捏造了举报人“2012年5月7日”虚假的行为事实为由,另立“沈雯职务侵占案”一词,作出了明显反事实、反证据、反程序、反法律规定、隐瞒沈雯罪行的“无犯罪事实”的枉法裁定。难道错的是信访者或实名举报者?这事件由渎职犯法者硬是让被举报人沈雯吃上一颗“无罪”的定心丸而引发的官商勾结腐案!这,还有天理吗?!
网友回复
展望重大事件:
呼唤法律!呼吁查处!
沈国疯犬2203:
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