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水井坊(600779)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43条,收购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水井坊应该在8月15日之内进行结算和过户登记。那么到现在还没去办理,导致股东股票被套,无法卖出,给股东造成的损失,我觉得理应进行索赔,索赔金额为16日到解冻日之间的跌幅。
网友回复
weienq:
活在梦里
咸鱼地烦恼:
我支持你!
咸鱼地烦恼:
你有股票吗?
Hik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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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霸之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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