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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承德露露:关于重大诉讼收到法院《更正通知书》的公告

2018年8月19日  10:31:08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168人次

网友提问:

承德露露(000848)

公告日期:2018-08-18 公 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8年8月8日,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送达资料,获悉法院已受理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露南方”)诉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8月10日发布公告,详见《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公告刊登在法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8月16日,公司又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更正通知书》(2018)粤0511民初1655号,据此予以公告,同时,针对上述公告中证券市场关注的问题说明如下:一、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更正通知书》内容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承德露露股份 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8月2日向你方送达的告 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中存在笔误,案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现更正为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落款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现更正为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特此通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公章)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二日露集团”)、

网友回复

股友0XFQYE:

厉害了

后街001:

汕头金平区人民法院的送达通知书这不是笔误,是业务水平也太菜,还想倒咬一口

后街001:

有个懂法的股友曾经说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汕头金平区人民法院这次更正把日期也改了,七月16日改成8月2日,如果是7月16日,那么五日内应该是7月21日前,不改日期是不合规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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