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东江环保(002672)
东江环保(00895.HK)公告,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88号)(下称“关注函”),公司就《关注函》中涉及事项逐条核查后,就有关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1、请说明你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於调查范围、涉案人员及职务、涉及事项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相关调查案件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根据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罗湖监察委”)要求,因涉及事项仍在调查过程当中,根据相关规定,现阶段有关具体情况不宜对外公开。 此外,经公司向罗湖监察委进一步了解,目前该事项未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不属于刑事立案,该事项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及员工没有关连,具体案件亦不涉及公司相关具体项目及经营资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请充分说明上述事项可能导致你公司面临的相关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自查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修订)》13.3.1条第(一)项规定的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公司向罗湖监察委了解的情况,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鉴於该事项仍在调查
网友回复
股友飞扬:
真是乱啊。把股价打起来,给股民信心,
tgf7849156:
广东省国资委控股的广晟,控制的众多上市公司,内部也有很多业务可以挖掘,互惠互利,多多益善。
tgf7849156:
于2018年8月17日,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清远新绿(作为供方)与中金岭南丹霞冶炼厂(作为需方)订立工矿产品购销补充协议,以确立本公司与中金岭南丹霞冶炼厂于2018年1月5日所订立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项下交易之年度上限。根据工矿产品购销补充协议,订约双方同意清远新绿(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向丹霞冶炼厂(中金岭南的分公司)供应硫酸铜。
另外,于2018年8月17日,本公司( 作为供方)与中金岭南凡口铅锌矿(作为需方)订立硫酸铜购销补充协议,以确立本公司与中金岭南于2017年12月20日所订立硫酸铜购销合同项下交易之年度上限。根据硫酸铜购销补充协议,订约双方同意本公司向凡口铅锌矿(中金岭南的分公司)供应硫酸铜。
因中金岭南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定义,中金岭南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工矿产品购销补充协议及硫酸铜购销补充协议项下所涉交易根据上市规则属于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