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诺德股份(600110)
通知函致诺德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金融”为深圳市壹佰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旗下经营的P2P金融服务平台。2018年3月,你司作为平台最大股东联合其它股东,在未公告的前提下,与无任何互联网经营资质和经验的前海巨淘公司签定转让平台股份合同,并指定将40%股份转让给银河天成公司。据悉,合同约定转让金额1.3亿,先期支付1.1亿,其余2000万待平台取得相应资质后支付,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自取得壹佰金融平台的实际控制权以后,实控人通过上海依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推荐人及担保人,以套取真实借款人资料的诈骗手法一共发了220个借款标的,每个100万。现已经全部逾期,受害人与部分标的合同上的借款人联系得知,借款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后被告知借款审核没有通过,资料也没有退回。其资金已经被实际控制人转走,金额达2.2亿之多,“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凿无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综上,你司在未做充分调研考察前提下,将平台股份转让给没有任何互联网金融经营资质和经验的实控方,并未及时向出借人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造成平台出借人2.27亿款项损失。我方认为此次平台股
网友回复
有来有去108:
发什么通知函啊,如果拿得准直接法庭见
bamy:
不是澄清了嘛 怎么还出来谣言 不怕被抓?
一个平凡小股民:
SB
股友fqvtJ0:
这水平也充水军?好好去抄袭函件格式、用词再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