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鹏欣资源(600490)
公告日期:2018-08-21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所采用的释义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一致。一、关于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1、预案披露,根据印尼政府2014年第77号令、《工作合同》以及《工作合同变更协议》,外国投资者在PTAR中所能持有的最大股比为49%。此外,根据PTAR与印尼矿业主管机构签订的《工作合同》及2018年3月生效的《工作合同变更协议》的要求,2022年4月24日以前,ARS必须将其持有的部分PTAR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任何印尼当地的经营实体,以使得ARS持有的PTAR股权降低到49%以下(即预案所称本土化稀释条款)。请补充披露:(1)上述规则出台的具体背景,其实质要求是最高股比限制还是控制权限制;(2)股权转让化稀释规则允许矿业公司将所需稀释的股权分阶段出售给印尼本国投资者,拟购买股权的印尼本国投资者也可能仅购买部分被稀释的股权。 根据境外律师的意见,除了规定本土化稀释要求,矿业法未明确限制外国投资者通过对印尼矿业公司的管理或其他方式取得矿业公司的控制权。本土化稀释规则和《工作合同》也没有禁止外国投资者成为PTAR的控制权股东。 综上,矿业法和本土化稀释规则的实质是对外国投资者在印尼矿业公司中的最高股比作限制,不是限制外国投资者取得印尼矿业公司的控制权。
网友回复
泰不囧:
十多次提到8月8日终止协议 也就一句话 与我无关 比二姜还要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