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大控(600747)
投资者诉*ST大控证券虚假陈述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获悉,有投资者已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投资者损失是多重因素造成的,*ST大控虚假陈述仅是其中一个因素,因此,判决*ST大控对投资者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判决书显示,“被告(即*ST大控)接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并非系造成案涉股价下跌以及投资者损失的全部因素。且虽然被告存在未及时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但其行为并非采取浮夸、利好的方式公布信息,从而引诱投资人作出积极投资的决定。上述行为被披露后,案涉股价亦没有发生巨幅震荡。综上,虽然被告存在虚假陈述之违法行为,原告亦存在投资受损的事实,两者之间亦存在因果关系,但原告买卖‘大连控股’股票所受损失不能完全归责于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法院故酌情确定赔偿损失数额为索赔额的50%,利息则以判赔金额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 “我们将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决定是否上诉。*ST大控方面是否上诉,目前尚不清楚。”代理此案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据王智斌介绍,截至目前,“我们已向法院提交了174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索赔总金额超过5000万元,后续还有百余位投资者的材料将在近期递交法院。” 上市公司此前曾就投资者诉讼事项进行过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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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k82oaO:
股价越跌,告你的股民就越多
炒股是态度128:
既然是大股东承担诉讼责任,赔偿就是大股东出吧,大股东8个亿买了两个烂公司,倒出来的钱足够赔偿了,现在的问题是股价要涨上去,他增发得到的股票才能值钱
股友fTSeha:
一泻千里,找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