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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600200)
公告日期:2018-08-2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修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含以下7种类别:第1类:公司及成员企业(指公司全资所有及控股企业)的改扩建及迁建等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第2类:公司及成员企业的对外股权投资类项目,包括已投资项目的股权变更和出资额变更。第3类:公司及成员企业的研发投资项目。第4类: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包括:A:公司及成员企业购置经营性土地,包括招拍挂购地、收购项目股权或收购公司等方式购地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B、与其他公司合作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第5类: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无形资产购置。第6类:公司及成员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第7类:其他投资。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四)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五)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达到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第二章 投资的决策权限式。第六条 由成员企业决策的投资是指:上述第二条中第1类中成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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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64176:
好,修改公司章程可以防止有人掏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