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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函_天邦股份(002124)
公告日期:2018-08-211关于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 2018】第 161 号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张邦辉、张宇:2018 年 6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的说明》, 称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张邦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94.11%,并表示“张邦辉所持股票的质押率有望在 7 月底前降至 60%以内”。 7 月 4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再次表示“张邦辉个人资信情况良好,其所持股票的质押率有望在 7 月底前降至 60%以内”。 8 月 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张邦辉所持股票的质押率为 86.09%, 未在 7 月底前降至 60%以内。 此外,根据你公司于 8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及张邦辉在披露降低股票质押率事项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 不完整的情形。你公司与股东张邦辉未准确、完整地披露降低股票质押率事项的行为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 第 2.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第 2.2 条和第 3.2.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请公司董事会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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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网友33:
监管有什么处分?
机器猫188:
说话不算数,这不很正常嘛!天下乌鸦一般黑。说两句,意思一下,皆大欢喜。
ninz:
请问,拿了监管函后,张邦辉先生还需要履行该承诺吗?
机器猫188:
张绑匪
股友q1BZG6:
跌跌不休!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