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三角轮胎)601163:三角轮胎: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丁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

(三角轮胎)601163:三角轮胎: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丁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

2018年8月28日  23:25:31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150人次

网友提问:

三角轮胎(601163)

公告日期:2018-08-28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丁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 请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6-8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010-66091188传真:(86)010-66091616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丁木及一致行动人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法律意见书致:丁木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接受丁木先生的委托,担任丁木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收购人)本次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免于申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丁木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因继承等导致其在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是否符合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条件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声明如下: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网友回复

股友zADVs3:

数涨停

股友a0oaV9:

啥子意思?

蕾茗:

继承

鼓楼强哥:

业绩不理想准备收购拉升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