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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任何企业、机构、个人无权干涉公民合法的言论自由

2018年4月24日  21:29:40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445人次

网友提问:

鹏博士(600804)

任何企业、机构、个人无权干涉公民合法的言论自由

网友回复

正义的桃城人民:

无权干涉

山峰看日出1005:

是否合法的判断者,不是发言者。

山峰看日出1005:

所以,不是所有发言都不可以被干涉。

只评价公开信息:

说得对。

正义的桃城人民:

不合法的发言者都在里面待着呢

正义的桃城人民:

欢迎有关企业拿着有力证据去司法机关报警

山峰看日出1005:

太对了!说的太高大上了!
认为被侵权的认为被坑的客户,也拿起法律武器去法院。这才是有效的维权方式。在这里叽叽歪歪像个祥林嫂,无效还费劲!

山峰看日出1005:

不合法的发言者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还真的不好判断。所以,发言者总会被质疑是否是合法者,还是披着外衣的狼外婆。
所以,不要发言为好。我现在就是在劝人,不要相信贴的内容,除非看到的是公告,客户投诉后公正部门的判定还要是原文而不是据传之类的材料。
谢谢你的提醒!

正义的桃城人民:

某个企业的代言人如果感觉侵犯了某个企业的利益,请拿起法律武器,收集足够的证据,到相关执法机关去举报,而不是像个祥林嫂似的,拼命的为他们举起那块遮羞布。

山峰看日出1005:

没有法律这类有公正的判定,如何让人信服?凭吼吼?
凭叽叽歪歪的哭诉,能证明什么?凭别人同情?
有武器不用,光吼吼,有用吗?有意义吗?有毛用!
本人只是反对那种拿不出实证,就直接指证企业违规,指证企业侵犯客户权益的各种人。包括别的场合此类的无厘头。
如果有实证,我就支持你。如果没有实证,就很鄙视此类维权的方式。

山峰看日出1005:

不必再讨论了。各人角度不同。我的态度就是,有证据有权威机构的认定,就信。如果凭一些片段,就省省劲。毕竟,此吧没几个人关注,也解决不了问题。对不?

正义的桃城人民:

总结一下,你的态度无所谓,你的支持不须要,谢谢!!!

水濂山人:

嗯?你说的那个“跨省”事件?
鸿茅药酒不是上市企业吧?

只评价公开信息:

你不在乎别人是否支持你。可我在乎你胡乱发帖浪费我的流量,更在乎你发错误信息误导我。

正义的桃城人民:

你有何证据证明胡乱、误导这几个字,还有是谁操作你手机浪费流量,请介绍下这款软件,这篇帖子不过是主张一下我国的法律政策,一没维权二没索赔的,有什么误导信息了,请明确指,不会是某些人心里有鬼了吧。

只评价公开信息:

别急别急。怼你的那个人,也是在支持你的观点的吧,还补充了你没说全的一点,可看他的沙发贴说的,就是合法不合法,不是发帖者自我评价。没错吧。
发一些还没有证明一定对了的贴,是不是有可能误导别人的可能,这样的贴,你说该不该发呢?谦虚地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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