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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南(002263)
公告日期:2018-08-2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金额为8,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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