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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
公告日期:2018-08-3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一、关于2018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18年1~6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18年1~6月,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有关审批程序,严格把控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风险。(二)2018年1~6月,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6月30日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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