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华灿光电(300323)
公告日期:2018-08-30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华灿光电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准备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地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介绍,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MEMSIC,Inc.,及全资孙公司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与ACEINNA,Inc.及新纳传感系统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
网友回复
秦时明月是小散:
“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