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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601688)
公告日期:2018-08-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8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于2018年8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9人,浦宝英、高旭、周勇三位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浦宝英、高旭两位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陈宁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周勇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许峰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易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一、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1、同意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A股);2、同意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18年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H股)。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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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山:
华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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