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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603116)
公告日期:2018-09-04红蜻蜓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HTTP:WWW.JIAYUAN-LAW.COM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西安XI’AN·香港HONGKONG致: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嘉源(2018)-04-172号 受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律师见证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日期、地点、会议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人等。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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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3333:
死股